“福建北路拓宽工程抢险”建设项目,已以拆许字(2007)第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房屋拆迁,由于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房屋拆迁工作,现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延长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7年 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