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用地科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用地科。
2、用地科审核。
3、上报局领导审批。
4、报区政府审批、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审批。
5、取回市局办理意见。
6、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1份
2、规划选址意见书通知或规划许可证通知。复印件 1份
3、建设用地征询意见单。原件 1份
4、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原件 2份
5、地籍图。 原件 3份
6、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撤队情况表。 原件 1份
7、行政事务审批申请表 原件1份
8、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经贸委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复印件 1份
9、建设项目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原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