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用地科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用地科。
2、用地科审核。
3、上报局领导审批。
4、报区政府审批。
5、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文件附总平面布置图。 复印件 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包括安置项目)。 复印件 1份
3、建设单位与原用地单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意向书。复印件1份
4、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原件 1份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复印件 1份
6、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 原件 1份
7、地籍图。 5份
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附总平面部置图 复印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