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市场科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由市场科网上预审。
2、企业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市场科。
3、市场科审核。
4、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 2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原件 1份
3、原资质证书的正本、副本。原件1份
4、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验资证明附验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会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复印件1份
8、最近三年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年报。复印件1份
9、已开发房地产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建工程计划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竣工
验收备案表、竣工项目的房地产权证、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1份
10、《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执行情况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