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市场科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由市场科网上预审。
2、企业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市场科。
3、市场科审核。
4、上报局领导审批。
5、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1、上海市商品房预售项目情况表。原件 1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4、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工程进度鉴证报告。原件 1份
8、建筑面积测绘明细表(暂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
9、与本市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机构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复印件1份
10、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项目已纳入《住宅建设施工计划》的证明和《上海市住宅建设配
套费用专用收据》或包干使用证明,7层以下项目还须提交已纳入《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项目表》的
证明。复印件1份
11、房屋使用公约、前期物业中标证明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及业委
会用房配置资料、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3、销售价格及浮动幅度。原件 1份
14、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备案认证收件证据。原件1份
15、地名使用批准书 复印件1份
16、路名(弄)楼牌通知 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