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物业科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物业科。
2、物业科提出审核意见。
3、上报局领导审批。
4、一门式受理处办结。
5、报市局一门式受理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