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市场科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房地产经纪组织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由市场科网上预审。
2、企业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市场科。
3、市场科审核。
4、上报局领导审批。
5、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1、《执业经纪证书》、身份证明、四金、聘用合同(专职执业人员1人以上)、(协保人员可不提供四金
证明)。复印件1份
2、备案申请表。原件 1份
3、总公司备案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4、总公司和成立30日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5、注册地址、固定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
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表(贴照片)及一寸照片一张 原件1份
8、房地产执业经纪人信息卡。原件 1份
注:若公司(分支、事务所)在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个月内未到我局办理备案登记,需提交情况说明,写明逾期
备案原因。按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