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部门:物业科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资料、一门式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物业科。
2、物业科提出审核意见。
3、一门式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缴款通知。
提交资料:
1、小区代码表(18位产业代码前10位)。原件 1份
2、项目信息表(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生成)。原件 1份
3、维修基金产业分户清册(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生成)。原件 1份
4、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1份
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份
6、建筑面积实测报告。复印件 1份
7、公建用房划拨协议及调用单。复印件 1份
8、总平面图及各自然幢底层平面图。原件 1份
9、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份